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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主题:想转户口
陈林
 第 62 条 留言 是 陈林  在 2010-11-26 15:59:47 发表的
您好,我今年7月从天津的院校毕业,当时由于拆迁问题没有转户口到天津,现在打算在天津定居,想在天津买限价房,所以计划把户口从姜堰沈高转到天津,以前我是属于定销户口,户口应该是在镇派出所,村里查不到我的户籍资料,公司可以给我安置户口,我想知道我需要从天津的单位带什么资料回去办户口迁移证,然后具体的手续是怎样的,在天津回家不是很方便,所以想能早点把这个事情解决了,谢谢。

回复:

从姜堰往天津迁户口,需要根据天津方面的政策在天津办理准迁证,然后带准迁证、户口簿到姜堰市公安局沈高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即可


时间:2010-12-07 08:15:10

经办人: 联系电话:
 主题:临时户口过期
邓平
 第 8 条 留言 是 邓平  在 2008-12-01 14:15:42 发表的
您好!
我原籍是湖南,因到重庆读书,户口先转到沙坪坝区学校;毕业后户口托管在渝中区两路口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,我领的临时户口薄上说明有效期为2年 (2005/07---2007/07 ),2007年7月到期后因工作原因一直没有处理户口问题。今年去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时得知指导中心已搬迁,户口不在他们那里,在两路口派出所。请问,临时户口到期后,需要办理那些手续?凭过期的临时户口能不能办理结婚?

回复:

请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重新办理《居民户口簿》。结婚手续请咨询民政部门。


时间:2008-12-01 14:16:23

经办人:林大彪 联系电话:0523-86325110
 主题: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准迁证如何办理
周来
 第 7 条 留言 是 周来  在 2008-12-01 14:13:35 发表的
你好!
首先简单介绍下情况:目前户口在西安,集体户,籍贯重庆渝北。因工作变动,迁到巴南区一国有企业,在办理户口迁出相关手续时,西安这边的派出所需要重庆的接收单位所在派出所出具《准迁证》,请问:在重庆这边办理该《准迁证》时需要出示什么手续?需要本人亲自去办理吗?
另请问个问题:我拿着重庆巴南分局派出所开出的《准迁证》,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《户口迁移证》,再在重庆上户即可,办理过程是这样吗?
谢谢!!!

回复:

需要本人向户口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,具体手续请咨询派出所。


时间:2008-12-01 14:14:13

经办人:毛东 联系电话:0523-86254110
 主题:老年人办理第二代身份证
王根
 第 6 条 留言 是 王根  在 2008-12-01 14:11:23 发表的
你好!我婆婆今年84岁,身份证为第一代,有效期长期;户口地在渝中区,但由于身体不好,腿脚不方便,目前在北碚区长期居住。
我们主要考虑到老年人以后去世,只有老身份证,没有第二代身份证,办理后事或者其他事宜不知道有没有问题,所以,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婆婆目前是否还需要办理第二代身份证?

回复:

2008年11月26日,转办函户政处[2008]1997号《关于周子婴咨询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的函》收悉,现将有关问题函复如下:
1、自2004年1月1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》施行起,全国就开展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(以下简称“二代证”)工作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(一代证),在其有效期内,继续有效。
2、何时停止使用第一代居民身份证,要等国务院、公安部的正式文件通知。目前,我市完成了集中换发二代证任务工作,已转入日常的换证工作。


时间:2008-12-01 14:12:23

经办人:徐范 联系电话:0523-86234110
 主题:户口重号问题
姜太公
 第 5 条 留言 是 姜太公  在 2008-12-01 14:08:52 发表的
我今天去我报名的驾驶学校问了,重复的号码必须要改一个才行.和我身份证重号的人是四川广安的,他是在重庆办的暂住证后考的一个E照.我现在担心的就是,如果必须改我的身份证号码,那么改了后会牵涉到一系列的问题,我的很多资料都得改!很麻烦......急切希望你们能给我说说怎么办啊?

回复:

2008年11月26日,转办函户政处[2008]1984号《关于卢勇同志反映公民身份号码重号的函》收悉,现将有关问题函复如下:
1、因各种原因造成公民身份号码差错的,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在受理更改公民身份号码申请后,应根据公安部《关于集中开展纠正公民身份号码跨省重号工作的通知》(公治[2006]369号)的要求和纠正跨省重号应实行“谁编码、谁负责,谁出错、谁纠正”的原则,由原始编码地公安机关进行核对提供纠错依据,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《公民身份号码重错更正证明》,以便群众办理各种权益事务。
2、公民自行保存《公民身份号码重错更正证明》原件,若需更改其它证件请提供《公民身份证号码重错更正证明》复印件。
此复。


时间:2008-12-01 14:10:17

经办人:姜子牙 联系电话:0523-86543110
 主题:户口问题
李林
 第 4 条 留言 是 李林  在 2008-12-01 13:51:56 发表的
我于2007年7月毕业于重庆工学院,当时与一个单位签了就业协议,同意签户口,但是我报到后该地派出所不同意我上户,公司也一直没有协调过来,所以至今我也没有落户。现在我想把户口迁回老家或托管,办第二代身份证。今天我咨询过了户藉工作人员,叫我写一份恢复户口的申请给派出所,但是今天下午我去办理的时候,派出所工作人员要求我先到一个能接收我户口的派出所开证明,但是我咨询老家的派出所的同志说叫我直接申请恢复户口,不用开证明。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?

回复:

大中专生毕业回原籍落户,可持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的《户口迁移证》及本人《居民身份证》、《毕业证》、自愿申请书、相关就业证明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等,到入户地派出所直接办理入户。


时间:2008-12-01 13:58:08

经办人:王楠 联系电话:0523-8623411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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